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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凤珍 从拘留所被放出时,在邪恶威胁下在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和在我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,亲属替我写的“保证”,特此严正声明一切作废、不予承认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我要坚定正法修炼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,兑现自己的誓约,助师世间行,不负师父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5/237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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