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月芳 2008年在看守所,所写的“揭批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诽谤大法、诋毁师父的一切言语,全部作废。现在明白了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不证实法的耻辱,愧对师尊的慈悲救度。今后我一定踏踏实实学法,走好每一步证实法修炼道路,弥补这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