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付廷
2008年10月份,派出所恶警把我骗到大队,强迫我按十个手指印,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1/2056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