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龚质君、姜照香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,我们几个同修去镇上讲真相时,被恶人举报,当时被镇派出所所长等恶警绑架,被非法关押了一天,有的被勒索了一千元钱。向邪恶签了字,画了押。我第二天被非法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。回家那天,在恶人的高压逼迫下,顺从了邪恶签了名字,说了一些对大法不敬的话,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