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忠民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曾违心写过的《我炼法轮大法的经过》,其中有“不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文字,郑重声明:本人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废。维护、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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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3/205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