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伏英
由于在修炼上长期懈怠,没有严格按照修炼人的要求去做,在名利情的带动下,与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在邪恶劳教所接见同修时,在邪恶污蔑大法的表上签下名字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多学法,向内找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3/205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