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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应俊、贺丰蓉。 二零零八年三月初二,我和同修外出发真相资料,在回来的路上,被两个男子拦住,问我们干什么的,我们说看电影的。他们不准我们走,并把国安证件拿出来,一个打电话,一个人挡我们。我们就开始跑,在跑的过程中,我们把没发完的真相标语扔了,当时没认识到这是法器,就怕被抓住成了迫害的证据。现在我们认识到错了,特此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弥补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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