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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高玉

    我是1999年7.20以前得法的。迫害发生后,我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低,怕心重,交了大法书。过后,我还是想学大法,又借回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可女儿不准我学,又把《转法轮》给烧了。我没保护好大法书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向慈悲伟大的师父认罪悔过,并严正声明:以前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重新修炼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将功补过,洗清罪业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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