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艳玲 七二零之后,家属代我签名说“不炼了”。在二零零零年迫害严重时期,我也有一段时间不想炼了。学习了明慧网上同修的文章后,我才悟到是自己心不正才导致一直磨难不断,是因自己信师、信法不坚定,没有真正修自己。严正声明:家属代我签的名作废;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最后时期,精進实修,以法为师,修好自己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