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封丙杰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大法遭受迫害时,由于对法不坚定、有怕心,在单位领导的逼迫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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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