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长官、未定芬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受迫害时,被迫写过“不再修炼”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我们继续修炼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4/2058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