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巩翠芹 四月中旬的一天,国保大队来了二十多名恶警、警车,把我家包围了,要强行非法绑架我,当时我在地里干活不在家,它们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。为姑娘保存的8万元存折与金银首饰,外加自家的七千元现金、3千元存折全部被非法抄走,扬言说如果我限时不到公安局自首、签“保证”这钱就不给了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迫害与压力面前正念不足、怕心重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