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群美
曾两次被非法抓、判劳教,在劳教所被迫所写、所说的 “认识”、文章等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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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5/2059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