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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学清 我是1997年3月份得大法的。曾四次被邪恶迫害,四次被邪恶非法抄家。2004年9月26日在火车站给旅客们讲真相时,被派出所迫害、非法拘留15天,出来时恶警威胁我老伴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由于自己人心重,求出来的心强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再发传单的保证”。邪恶停发了我的退休工资。2006年5月5日去讨回工资时我又违心的写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。2007年10月6日在给一个社区门卫讲真相、发“九评”时被举报,被绑架,并被非法判一年劳教。在这个过程中我曾在“判决书”和所谓口供上签过字。今年2月17日讲真相时,被非法绑架,我的老伴又一次给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9年7月21日在大街上讲真相,被派出所非法绑架。22日,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我老伴又一次给它们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并没有制止老伴。严正声明;我所写过的所有“保证”、签过的字,以及老伴三次为我出来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正念正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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