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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程丽云 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期间,由于自己对法认识的不足,在邪恶的高压下,在一次次的迫害下,我和我的家人配合邪恶,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,按过手印。 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被派出所非法绑架,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,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做了配合邪恶照型、体检、验血、穿号服、背监规、值日、做劳工、按手印、在“判决书”上签字等。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自己的家人配合邪恶所写的一切“不炼功担保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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