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晓非
2008年4月5日,曾经在家中写过“四书”,并交到社区干警手中;2009年五月,又一次在街道、公安面前表示过这种态度,并在“四书”上摁了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!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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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6/206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