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朴春淑
在劳教所见面时候,说“不炼功”的话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做好三件事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6/206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