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欣欣 二零零一年初,我被劫持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审讯,到了深夜,邪恶要我签字、按手印。由于学法不深,加上有怕心、执着和人心因素,我签了字。同年,有一次要出去发真相资料时,同修来电话说今晚不能去了,说邪恶要到家中搜查资料。由于怕心,我烧了几张资料,对大法、对师父犯下了严重的大错。我向大法和师父认错,并严正声明:以前的签字及所做的错事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