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图丽娟 我于2008年6月29日被非法抓進劳教所,被判劳教一年。由于有怕心,我在劳教所里签了“三书”。现在我认识到那完全是错误的,特此严正声明:所签的“三书”和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过失,跟师父回家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