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金领
2000年我在派出所、看守所期间,说过和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,近期又与本地610签了“保证不炼功了”。严正声明对我这些所作的错事全部作废。我要在今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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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7/206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