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党盈娜
我因为害怕失去学业,在校长、老师的逼迫下,违心的在反对法轮功的集名册上签了字。内心十分后悔,因此在此声明签字无效。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7/206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