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顾春娟
1999年,由于邪恶迫害,一时糊涂,烧毁了师父的法像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内心特别的悔恨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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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8/2061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