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丽
我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被非法关押,三个月后被非法劳教,现在严正声明: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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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0/206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