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连香
以前别人替我按的手印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回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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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0/206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