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宗德
99年7月20日后,当地派出所和原单位找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签了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0/2062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