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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海霞 我7月13日在家学法时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,在7月23日被释放时由于放不下的人心所做的签字、按手印、滚指纹、照像等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都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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