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向元春
我在99年前因学法不深,对法理解不够,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的怕心太重,违心的给邪恶写了“不炼了的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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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2/2063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