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淑清
7月13日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里边,所说、所做的签字、按手印、滚指纹、照像等一切背离大法要求的行为都声明作废。今后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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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2/2063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