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丛喜敏 九九年四二五,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要求给大法一个合理的修炼环境。在北京火车站,我为了躲避恶警的盘查阻截,由于怕心、正念不足,没敢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的。过后,我真的很痛悔,感到无地自容。还有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我对法理认识不足,存在着很多执著,使自己在关键时刻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如:交书、在拘留所里写“不炼功”保证书,并在其它文件上签字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坚定的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