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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慧龙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邪恶迫害大法,我依法進京上访,被当地公安遣回。在高压下,我向单位交了部份大法书籍,并将一部份书埋在家里的地下,并写了所谓的“检查书”。此后,我放弃了修炼。慈悲的师父一再推迟结束的时间,给弟子机会。二零零八年,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又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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