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朝阳
在我当常人时,派出所把我叫去帮妻子(大法弟子)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在此我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并和妻子一起精進实修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4/20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