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、刘永胜、李飞
以前所说、所做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师父和大法,支持法轮功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4/20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