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秀杰
在1999年7月20日,我把大法书交出了一部份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损失,坚定对大法的正念正行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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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5/206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