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艳英
以前邪悟了,走过弯路,烧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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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5/206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