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蓝迪
在劳教所,所写的“三书”等文字材料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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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8/15/206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