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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丹

    我于九八年得法。由于当时年轻觉得还有许多时间,得法后并不精進,学法不深,没有了解到法的深层涵义。自从九九年7.20以后,就渐渐的脱离了法。在零九年三月份我又从新走回到大法中来。通过学习《转法轮》和师父的各地讲法,使我明白了法的深层涵义,明白了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放弃的。但是在这其间,我曾因为考资格证,亲属帮我在当地开“证明”中,写下了“未炼法轮功的证明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上亲人帮我写的、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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