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丹 我于九八年得法。由于当时年轻觉得还有许多时间,得法后并不精進,学法不深,没有了解到法的深层涵义。自从九九年7.20以后,就渐渐的脱离了法。在零九年三月份我又从新走回到大法中来。通过学习《转法轮》和师父的各地讲法,使我明白了法的深层涵义,明白了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放弃的。但是在这其间,我曾因为考资格证,亲属帮我在当地开“证明”中,写下了“未炼法轮功的证明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上亲人帮我写的、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0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