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伟
我于2008年7月份在学校写了诽谤大法的话,声明: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要按着师父要求的去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所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16/2065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