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仲国
以前配合邪恶的安排,烧大法的书、照像、按手印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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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17/2066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