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华
本人曾烧过大法书和资料,声明:以前凡说过对大法不好的话和做过不利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一定严正改过,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,从新做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0/206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