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美 九九年七二零那天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当地政府带回,办了为期十五天的洗脑班。在此期间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把大法书籍主动交给了邪恶,还告诉同修书可以交,但心不可以变,严重配合邪恶破坏了大法,还影响了其他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9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