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庆旺
我2001年11月被县610邪恶组织及其负责人等劫持参加洗脑班,在洗脑班中所写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等均是在强迫条件下所为,非本人意愿。现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专心修炼法轮大法,证实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1/206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