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波
派出所来人要我的身份号码,碍于面子,我给了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是由于自己学法少,没有正念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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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