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安芬

    九九年7.20那天,我们很多同修一起去了省政府,目地是争取炼功环境,去了之后,不知哪来的大客车,把我们赶上了车,拉到体育场。我们一个一个的作了登记。到了晚上又把我们拉到了区公安分局,并照了像。后来由当地派出所非法盘问和登记。当时我签了字。后来才知上了邪恶的圈套。再后来警察又上家来要走了身份证和电话号码,经常打电话到家来干扰。当时我由于学法不深,生出了怕心,为保护自己说了句违心的话。过后就知道错了,但我一直没公开声明。现在声明:以上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