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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孟庆华

   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。一九九九年7.20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后,我去天安门,恶警过来问我是干什么的,我没回答,恶警说:“你说对师父不敬的话。”我说了。给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。后来,我烧了二本《转法轮》,做了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错事。现在声明:以前做的错事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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