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丽霞 2009年8月1日,写的所谓的“不炼功、不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的保证”作废。我现在认识到是自己平时学法不入心,不能严格要求自己,在平时的生活中把自己混同于常人,才使自己屡次在邪恶的迫害中走弯路。从新修炼,坚信师父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