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燕兰
在家人遭受非法迫害期间,由于怕心,让常人有机会,不慎做了有损大法的事情,恳请师父原谅!现在郑重声明:期间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事情,全部作废!今后,坚信师父!坚信法!做好三件事!挽回损失,紧随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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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