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秉臻
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学校签字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律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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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3/207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