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魏宗福

    我在97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,通过学法、炼功,我的身体得到了健康,心灵得到了净化。99年七月迫害开始后,由于我学法不深、怕心太重,派出所的警察要我“保证不炼功”,我就违心的说了“不炼了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4/20706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