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正才
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。前几天和一同修为点小事发生争执,不清醒的说了一句“我只有不修了”,现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助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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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4/207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