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肃申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看守所里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8/24/207061.html